“左手一只鸡
右手一只鸭
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”
这是红极一时,经久不衰的经典老歌“回娘家”之中的几句歌词,可以说大家是耳熟能详的。加之以原唱是邓丽君,其美妙的音乐,牵魂的音质,富有诗情画意的歌词,无愧为经典的不老歌。多少年来,人们每每遇到喜事、高兴的时候,总会唱一唱、哼一哼,简直就是一种享受。可气的是昨天上午,路过涟水县高沟一户办丧事的人家门口,竟然听到一班吹鼓手正在激情演绎“回娘家”等欢快的乐曲。我扥生疑窦,几乎想冲上去给那班东西两个耳光。真的太不像话了。且不说该户人家逝去的是男是女,单单说那这段曲子,给死人送葬,本身就是对“回娘家”的一种亵渎。
本来,农村的“乐队”都是在人家结婚、过寿、搬迁、上梁才雇用的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“乐队”淡出了喜事,被丧事为专用。还逐步的演变为以哭代唱,“不伦不类”;哭哭唱唱,“喜怒无常”。让人啼笑皆非,不可理喻。
现代社会,倡导文明、高雅、时尚。然而,有些人恰恰是,物质丰富了,道德却丧失了。一部分人为了显示自己,借亲人的离去之机玄富,显摆,殊不知,人在做,天在看,已经升天的亲人在看着呢,别高兴的太早了,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,不一定就是你的。
再说,“乐队”作为农村大众文化的“使者”,也应该提高自己的素质,给事主一个提醒,一些建议,特别是自己要做与自己身份相符的事情,千万别钻进钱眼,糟蹋自己,给后人留下笑柄,甚至骂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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